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及寒假有关事项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12月31日(周一)的课调至12月29日(周六)。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
四、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10月4日(星期五)的课调至9月29日(星期日)、10月7日(星期一)的课调至10月12日(星期六)。
七、寒假期间安排
(一)学生
1、放假时间:1月12日(周六)至2月23日(周六);
2、报到时间:2月24日(周日);
3、上课时间:2月25日(周一)。
(二)教职工
1、放假时间:1月19日(周六)至2月22日(周五);
2、正式上班时间:2月23(周六)、2月24日(周日)照常上班。
3、定于2019年2月21-22日召开2019年寒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定于2019年1月16-17日开展教师培训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假期注意事项
假期实行外出(离开南京市)请假制度。中层及以上干部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员工向所在部门、单位领导请假。请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相关人员假期保持手机畅通。
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放假情况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在放假前对本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另请相关部门、单位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及寒假有关事项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12月31日(周一)的课调至12月29日(周六)。
二、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
四、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10月4日(星期五)的课调至9月29日(星期日)、10月7日(星期一)的课调至10月12日(星期六)。
七、寒假期间安排
(一)学生
1、放假时间:1月12日(周六)至2月23日(周六);
2、报到时间:2月24日(周日);
3、上课时间:2月25日(周一)。
(二)教职工
1、放假时间:1月19日(周六)至2月22日(周五);
2、正式上班时间:2月23(周六)、2月24日(周日)照常上班。
3、定于2019年2月21-22日召开2019年寒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定于2019年1月16-17日开展教师培训项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假期注意事项
假期实行外出(离开南京市)请假制度。中层及以上干部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员工向所在部门、单位领导请假。请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相关人员假期保持手机畅通。
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述放假情况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在放假前对本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切实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另请相关部门、单位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