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受理校内教职工公有住房租赁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965

各位老师:
  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8日期间,集中受理我校教职工公有住房租赁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南工院青年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工院单身教职工宿舍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在职教职工(含雇员制)。
  二、申请方式
  校内OA系统申请。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规范
  (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申请人户口簿本人一页的复印件,如属于家庭共住,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户口簿本人一页的复印件;
  (二)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已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住房证明材料。(住房证明材料以南京市房管部门出具为准);
  (三)需要提交其他的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在OA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请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上传,所有上传文件名为:姓名+材料名称;
  (二)文件请制成压缩文件上传,压缩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所在部门;
  (三)为保护申请人的隐私,请将上传的材料务必加注水印或文字;
  (四)申请人需保管好材料的原件,公有住房分配工作组将对申请人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南工院青年教职工公有住房分配工作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