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校园的秀美风光和映山红的独特魅力,建设积极健康红色向上的校园文化,由党委宣传部、团委、工会、艺术设计学院共同主办的校园映山红摄影比赛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
一、征稿主题与范围
1、征稿主题:以校园内映山红为拍摄主体,表现优美的校园环境。现拍或近两年内拍摄的作品。
2、征稿范围:面向校内全体教职员工、在校生征集摄影作品。
二、活动及截稿时间
2017年4月10日—2017年5月19日,拍摄创作、投稿;
2017年5月19日17时截稿;
2017年5月下旬或以后,评选、颁奖。
时间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三、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相机类和手机类,共评选出46幅获奖作品。相机类获奖作者不参加手机类评奖。
1、相机类
一等奖1幅;
二等奖2幅;
三等奖3幅;
优秀奖20幅。
同一作者,获等级奖的作品不超过二幅,获优秀奖的作品数量不限。
2、手机类
优秀奖20幅。同一作者获奖作品不超过二幅。
四、征稿细则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记实性作品。要求真实纪录,不得通过诸如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手段改变景物的原始客观形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一般项目的适度调整和构图剪裁。允许在不改变景物原始客观形态的前提下进行全景接片。
2、不收组照,不收黑白片。
3、投稿方式与地址:
(1)一律使用JPG格式的数码文件并通过电子邮箱投稿,文件名上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投稿地址:在校生发送至团委邮箱youth@niit.edu.cn,教职工发送至邮箱yuangonghui2006@126.com;
(3)相机类作品邮件主题注明“映山红摄影比赛”字样;
(4)相机类作品每人限10幅以内,长边像素应在800—1000之间;
(5)手机类作品邮件主题注明“[手机类]映山红摄影比赛”字样;
(6)手机类作品每人限5幅以内,单幅不低于200K;
(7)须保留照片原始信息以备查验,拒绝使用相机拍摄的照片参加手机类评选。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者对其作品应拥有独立且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办单位有权拒绝有权属争议或涉嫌侵权的作品参选。有关参选作品的一切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作者自负。
5、作品评选。由主办方邀请专家评选,于2017年5月20日以后择时开展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主页公示七天。
评选结束后,相机类获奖作者须提供作品原件(3M以上,JPG格式)以及未经处理的原始影像文件以备查验(另行通知)。
6、评选及作品公示结束后,如有未能提供作品原件和原始影像文件的,或因不符合征稿细则而被取消获奖资格的,空出的奖项不予补缺。
7、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等级奖和优秀奖)的使用权,使用时可以不署名、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改编。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细则要求的作品(含投稿作品尺寸、像素、格式、标注要求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告。
9、其他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一、征稿主题与范围
1、征稿主题:以校园内映山红为拍摄主体,表现优美的校园环境。现拍或近两年内拍摄的作品。
2、征稿范围:面向校内全体教职员工、在校生征集摄影作品。
二、活动及截稿时间
2017年4月10日—2017年5月19日,拍摄创作、投稿;
2017年5月19日17时截稿;
2017年5月下旬或以后,评选、颁奖。
时间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三、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相机类和手机类,共评选出46幅获奖作品。相机类获奖作者不参加手机类评奖。
1、相机类
一等奖1幅;
二等奖2幅;
三等奖3幅;
优秀奖20幅。
同一作者,获等级奖的作品不超过二幅,获优秀奖的作品数量不限。
2、手机类
优秀奖20幅。同一作者获奖作品不超过二幅。
四、征稿细则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记实性作品。要求真实纪录,不得通过诸如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手段改变景物的原始客观形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一般项目的适度调整和构图剪裁。允许在不改变景物原始客观形态的前提下进行全景接片。
2、不收组照,不收黑白片。
3、投稿方式与地址:
(1)一律使用JPG格式的数码文件并通过电子邮箱投稿,文件名上注明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投稿地址:在校生发送至团委邮箱youth@niit.edu.cn,教职工发送至邮箱yuangonghui2006@126.com;
(3)相机类作品邮件主题注明“映山红摄影比赛”字样;
(4)相机类作品每人限10幅以内,长边像素应在800—1000之间;
(5)手机类作品邮件主题注明“[手机类]映山红摄影比赛”字样;
(6)手机类作品每人限5幅以内,单幅不低于200K;
(7)须保留照片原始信息以备查验,拒绝使用相机拍摄的照片参加手机类评选。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者对其作品应拥有独立且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办单位有权拒绝有权属争议或涉嫌侵权的作品参选。有关参选作品的一切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作者自负。
5、作品评选。由主办方邀请专家评选,于2017年5月20日以后择时开展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主页公示七天。
评选结束后,相机类获奖作者须提供作品原件(3M以上,JPG格式)以及未经处理的原始影像文件以备查验(另行通知)。
6、评选及作品公示结束后,如有未能提供作品原件和原始影像文件的,或因不符合征稿细则而被取消获奖资格的,空出的奖项不予补缺。
7、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等级奖和优秀奖)的使用权,使用时可以不署名、不另付稿酬,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改编。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细则要求的作品(含投稿作品尺寸、像素、格式、标注要求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告。
9、其他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