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苏财规[2010]22号)、《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的有关规定,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收到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的车辆处置申请后,委托江苏斯坦特汽车鉴定评估中心进行了鉴定评估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经二〇二一年第二十九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拟对下述2辆车进行报废处置,具体如下:
一、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苏AS5679,购置时间为2010年9月,机动车型号为SGM6527AT,车辆识别代码为LSGUD82C7AE037549,发动机号为07010113,账面价值为316774元,里程数为32.08万公里。
报废理由:车辆技术状况较差,无法正常启动,变速箱已坏,如需继续使用后续维修、保养及使用成本较高,在行驶中存在安全隐患及不确定因素。
二、红旗牌小型轿车:车牌号为苏AUK529,购置年代为2009年3月,机动车型号为CA7204MT2,车辆识别代码为LFPH4ACC091A11237,发动机号为80054317,账面价值为143924元,里程数为31.82万公里。
报废理由:车辆技术状况较差,无法正常启动,发动机多处漏油,变速箱无法挂挡,如需继续使用后续维修、保养及使用成本较高,在行驶中存在安全隐患及不确定因素。
现对上述待报废处置车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日。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联系人:王晨笛,联系电话:025-85864179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