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苏科协发(2017)45号文及《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精神》,现就2017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报“托举工程”资助人员为我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二、申报要求
1、 国外短期培训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内容和主办者,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会(江苏省轻工协会)的学科、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 参与学术交流内容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3、 申报人已接到国外有关机构或有关国际组织对其本人发出的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参加短期培训、国际组织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正式邀请,并出具邀请信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 2017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 填写附件3,《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纸质件10份,其中原件2份。
2、 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5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5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5篇、册);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短期培训和国际组织有关活动等项目的材料复印件。
3、 光盘一张,内容为《申报书》电子文件。
4、 请于3月28日前报送材料至科技处(行政楼316),电子版发送至jianghy@niit.edu.cn。
联系人:蒋鸿阳 联系电话:025-85864152,64051。
根据苏科协发(2017)45号文及《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精神》,现就2017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报“托举工程”资助人员为我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二、申报要求
1、 国外短期培训班、国际学术交流等活动内容和主办者,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会(江苏省轻工协会)的学科、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 参与学术交流内容属于学科发展前沿或者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向,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技术领域实际要求;
3、 申报人已接到国外有关机构或有关国际组织对其本人发出的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参加短期培训、国际组织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正式邀请,并出具邀请信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 2017年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人员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 填写附件3,《江苏青年科学家参与国际组织及相关活动项目申报书》纸质件10份,其中原件2份。
2、 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5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5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5篇、册);赴国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短期培训和国际组织有关活动等项目的材料复印件。
3、 光盘一张,内容为《申报书》电子文件。
4、 请于3月28日前报送材料至科技处(行政楼316),电子版发送至jianghy@niit.edu.cn。
联系人:蒋鸿阳 联系电话:025-85864152,64051。
科技处 人事处
2017年3月17日